新一轮市、县、乡换届工作正逐步展开,为防止在换届期间机构编制管理出现“缝隙”或突击进人等问题,市编办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是进一步重申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机构设立报批程序的通知》,重申了副科级以上机构报批程序,强调凡经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二是暂缓审批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事项。对各地各部门所提出的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事项,受理不办理,待换届结束、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后再进行调研、论证,按程序报批。
三是暂停审核、审批使用人员编制事项。换届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核审批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求使用编制选调工作人员。
四是加大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消化超编人员和执行编委决定不到位、不彻底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函,要求其书面回复落实情况,并将其落实情况向市编委汇报,确保各地各部门落实市编委会决定事项不变调、不走样。
五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系统梳理和提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带规律性的经验做法,认真谋划未来五年机构编制工作规划,为完成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机构编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