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谋划和不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体制机构改革,为决战“十三五”、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推进市、县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 切实发挥好权责清单在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权责清单的长效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协助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持续精简审批事项。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除经认证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外,一律取消。
3、进一步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二维码、条形码管理。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资源信息互联互通。深入推进集中审批,巩固扩大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出台加强全市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性意见,推动建立和落实“双随机”、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等模式。
5、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中介服务监管平台和市场中介机构名录库,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启动第二轮整治“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与省同步抓好食药、质监、交通、水利、教育、人防六大领域“红顶中介”的清理规范。
二、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6、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指导随县制定分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职能,力求政事分开。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协调相关部门,稳妥推进转企改制,完善转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安置、社会保障衔接等相关政策。
7、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财政支持等政策。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8、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全面完成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开办资金确认、上网公示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赋码换证工作,适时开展国家机关、特殊群团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加快登记管理信息网站和公示查询平台建设。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制订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定试行办法。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
9、完成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开展在职在岗人员调查摸底,提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10、按分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省里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市县地方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做好深化公安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
11、研究完善环保领域管理体制。按分工做好实行市县环保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等工作。
12、研究推进重点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选取社会反映强烈、意见比较一致、已有成功实践的领域,推进部门相关职责整合,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推进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职责整合、城南新区管理体制调整、金融体制运行优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调整、电力行政管理体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创新群团机构编制管理,改进和完善“三农”工作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配合推进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研究完善随州高新区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推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和职责整合工作。
13、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赋予相适应的管理权,努力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遇到的体制障碍,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城镇化进程创造有利条件。
14、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研究出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编制管理办法,服务于“鹊桥工程”。
15、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小学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
16、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
随州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