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现就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施网上登记管理,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减少事业单位申办法人登记管理事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实时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效率,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各级编办要高度重视,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快推进。
二、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目标要求是,到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进行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以及年检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东、广西8个网上登记管理试点省(区、市)编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好后期工作,并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网上登记管理作用的途径。
四、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要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做好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市县编办和事业单位的积极性。
(2)根据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配置计算机、传真机和数码相机等必要的硬件设备,积极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
(3)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对市县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专用光盘的征订发放工作。
五、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负责对各地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师资培训,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