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任办公会是编办的最高决策层,凡属重大问题都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2、办公会由正副主任参加、各科科长列席,由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3、下列事项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
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确定贯彻落实意见。
②涉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计划、方案、方法、规定等。
③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报送的关于机构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
④编办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分工,重要工作任务分配,年度及阶段工作安排和重大财务开支等。
⑤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4、主任办公会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与会人员都必须围绕会议主题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任根据多数同志的意见作出决定。
5、主任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6、主任办公会确定的应当办理的事宜按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分管主任和主任报告。
7、主任办公会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年底将记录存档。
8、主任办公会讨论的应当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综合科负责及时整理出《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由主任签批后印发各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