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委《关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省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1]第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59号)和《湖北省编办关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鄂编办发[2011]10号)精神,随州市编办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各项调研工作,认真听取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政府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后,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及职能职责调整方案。
近日,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并提请随州市委常委研究,对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将随州市及所辖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分级管理,调整后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市辖区的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局派出机构,新成立的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随县卫生局加挂牌子。
目前,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职能划转基本到位,机构编制部门正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紧做好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三定”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