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近日,省委省政府批准随县洪山镇、广水市杨寨镇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据悉,两镇确定为试点镇后,将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保留镇级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并在行政编制总额内适当增加试点镇人员编制;扩大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试点镇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县以上职能部门派驻镇的机构,原则上由试点镇管理,经批准仍由原派出部门管理的,要充分授权,确保其在试点镇范围内行使相当县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此外,试点镇还将在加强公共服务、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大力度,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优化试点镇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