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市发改委结合实际,先后两次对所辖的行政审批事项项进行梳理,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8项精简为3项。
据悉,市发改委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项,管理服务事项16项。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搁置)13项,合并2项。改革后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项,管理服务类事项2项,合计3项,较改革前精减83.3%。
精简后,办结时间缩短了,审批环节减少了。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类事项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缩短了5.3个工作日,缩短35.6%;比改革前平均缩短了4.7个工作日,缩短32.6%;审批环节比改革前减少3个,减少20%。
同时,市发改委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改革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科室5个,通过职能归并,减少至1个,减少80%。